河南修改计生条例,提倡生育两个子女

================淘宝省钱工具倾情推荐: 网购别再多花钱了!===============

计生政策

6月3日,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>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。

计生政策

原条例十五条为: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,经批准可以再生育:(一)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,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;(二)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。

拟修改为:提倡一对夫妻(含再婚夫妻)生育两个子女。已生育两个子女,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夫妻,经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。

           打赏

长按-识别,打赏鼓励小编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